智能車庫廠家提供信息 相關部門也表示,憑借這一系統居民身份證掛失后將可以實現即時失效。但現實情況顯然不容樂觀,身份證的買賣“產業(yè)”依然橫行于網絡。而去年曝光的“北大學子涉嫌弒母案”中就有一個細節(jié):嫌疑人吳謝宇被指隨身攜帶數十張買來的身份證用于躲避追查。這次案件,又再次證明了身份證掛失即失效依然存有漏洞。此次案件發(fā)生在2016年初,彼時相關系統未建成,也算是有正確的“歷史原因”。它卻讓人真實看到身份證掛失后不能失效所帶來的風險會有多大。特別是該案還涉及銀行、工商等多個系統,現有身份證失效系統是否實現了對所有行業(yè)的全覆蓋,也是時候有一個系統性的核查了。
智能車庫廠家提供 掛失即失效屢屢出現“例外”,到底是技術原因還是其它阻力,相關部門應該給社會一個準確的答案。這起案件在暴露身份證未能掛失即失效的問題外,隨著網絡注冊、“不見面辦事”等便民服務的開展,如何堵住可能隨之而來的信息冒用漏洞?該案中,被冒用的身份證注冊企業(yè),就使用的是“數字證書簽名”,雖然不用本人到場簽字可能帶來了方便,但如何避免放大信息被冒用的風險,也應有必要的防范。無論如何,便民創(chuàng)新不該建立在權益風險之上。對于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,相關業(yè)務的經辦部門,到底該擔何責?像銀行、工商部門要確??蛻粜畔⒌恼鎸嵭裕鋵嵤呛芑镜呢熑?。
智能車庫廠家提供 在維權上,被侵權者往往需要事先證明自己的信息“被冒用”,這種責任界定機制顯然不利于被侵權者維權,也削弱了相關部門履行信息核查責任的動力。身份證信息被冒用案件的責任追查機制,確實得改改了。中國人民銀行印發(fā)《關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試點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開展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證件信息核查,這或為冒用身份證開戶現象加了一道安全鎖。但是,加快推進身份“掛失即失效”,真正讓公民免于身份證被冒用的風險,還需要更完善的保障機制。針對過去的一些存量滯留問題,在后續(xù)的責任界定上,也宜有更多偏向于“保護被侵權者”的制度考量。